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難道孩子營養午餐不能吃鱸魚嗎?
2018-04-17

近來政府推動學校營養午餐全面使用四章一Q食材,我想不論是團膳業者、政府單位、農民或一般民眾,只要家中有孩子,應該都會非常支持。所謂的四章一Q是指:CAS有機農產品標章、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、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、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2.0、以及台灣農產品追溯系統。

 
政府希望營養午餐的食材必須通過四章一Q其中之一,但實施起來卻遇到不小的挑戰。另一方面,學校營養午餐的營養均衡度也不容忽略,讓孩子營養午餐吃得更營養安全,深信能獲得大多數人認同。然而,事情似乎不是如此發展。以下是目前四章一Q制度與營養午餐存在的問題點:
 

  •  一、營養午餐無法出現魚類: 

台灣為海島國家,漁業興盛,足以提供國人豐富的魚肉攝取來源。而且,魚肉營養價值極高,最適合正值發育時期的學童攝取。然而,現行的營養午餐餐費根本無法負擔台灣魚類,這對漁業資源豐盛的海島國家,無疑是一大諷刺。而營養午餐無法使用台灣魚類的原因如下:
 
(一)魚類食材成本較高:
 
餐費過低:
 
現今學校一客營養午餐費用約從28至55元。考量到成本與獲利,可用於食材的費用相當有限。縱使魚肉價格低至一片10元,仍無法納入營養午餐的使用食材,更遑論10元根本買不到一片魚肉。
 
市面上價格最便宜的國產養殖去刺魚肉是「鯛魚」;但一公斤超過200元,毫無出現於營養午餐的可能。我們的台灣之子,卻吃不起台灣養殖最便宜的魚肉,更不用說大眾常吃的虱目魚、鱸魚等養殖魚。近期參加相關會議,針對營養午餐無魚類一事,與會的團膳業者建議可選用魚排。然而這種魚排是採用便宜進口碎魚肉所組成,在一個以水產豐饒為傲的國家,實在叫人難以接受。
 
(二)營養午餐價格漲幅遠遠不及物價漲幅:
 
選舉時,候選人常以營養午餐不漲價當做一個競選政見,但這是非常特別的現象,我們接受基本工資與便當漲價,卻不許農產品跟進,只一徑要求其品質提升,顯得不合理。
 
1. 從物價角度審視:
 
台灣陽春麵已從民國57年的0.5元漲至40元。但營養午餐的餐費成長卻很有限。若經過每四年一次選舉,便沒業者敢漲價,成為縣市政府的惡性循環,會不會有一天陽春麵漲至100元時,營養午餐費用仍原地踏步?
 
2. 從成本結構審視:
 
依據筆者參與相關會議所聞,各廠商對於團膳的餐食成本,有下列的討論與看法:
 
(1)一份餐的食材成本約為12元至28元:
一般食材成本約佔餐費的30-40%,如餐費為40元,實際可購買食材的費用落在12-16元;但會議上有其他意見,食材成本占餐費的70%,也就是28元;另有不少廠商表示食材成本僅有17元。
 
(2)若以17元計算,用於購買四菜一湯:
A.關於肉:
以極為便宜的進口肉來討論,粗估100元/公斤。一個便當的肉若為100克,則成本為10元。
B.其他三菜一湯:
因肉的採購成本已占10元,只剩7元可用於青菜/水果/湯品。若一個便當需要0.4公斤的蔬果,反推估算,蔬果的價格僅為17.5元/公斤。如此價格欲購買品質好的蔬果,著實不易。
 
一份餐,團膳廠商賺取10元利潤,應為合理。若廠商無法獲利,無不等同社會企業?或是請政府來承辦好了。
 
(三)推動家長自行負擔多的餐費,卻受既定法規阻饒:
 
營養午餐費用調漲的緩慢受阻,但下一代的成長不能等。兩年來,為了解決營養午餐費用偏低造成食材不佳的問題,我一直推動選用良好食材,增加的部分費用由家長負擔,期待能讓學童吃得更好、更營養。但常聽到:家長願意,卻遭學校婉拒,因為不符合招標法規。此一現象十分弔詭:
 
1. 社會上的普世價值是父母永遠會留下比較好的給子女,然而當市售便當已在80元以上,營養午餐的費用卻仍在28-55元區間。家長希望孩子享有更好的營養午餐品質,結果竟不如人意,如此是否合理?
 
2. 政府曾用低收入戶易遭歧視作為理由拒絕此提議。然而,政府何不替低收入戶負擔此筆增加的費用?更何況,校園費用的繳納機制已改為轉帳,甚少需拿現金至學校,外人無從得知低收入戶是否繳費,何來恐遭受歧視之虞?
 
3. 其實一人一餐多出20元,一個月才440元,即能讓孩童吃到更好的食材,比補習費還便宜,為何卡住台灣那麼久的時間?以結果論,對於台灣未來棟樑的營養健康,政府到底在做什麼?要搞官僚,請不要針對自己的孩子,好嗎?
 

  • 二、目前團膳招標的困境與缺失:

(一)學校團膳普遍流標:
 
簡而言之,業者不願投標學校團膳,將造成學童開學沒飯吃。團膳業者多半表態不可能全面使用四章一Q食材,因為成本太高,且食材來源不足,無法全數食材採用,另外還要面對教育部與學校的刁難。
 
目前團膳制度等同回到從前,政府監督並未更加嚴格。從原本「須使用」四章一Q食材,改為「優先」使用。如此心態不就是若有更安全、本土的食材,就優先採用,但如果「有理由」,就可以不用?
 
(二)團膳合約的認知差異:
 
團膳合約係由農委會食安會議討論後,再經教育部擬定建議,各縣市政府自行決定是否採用。但事實上,團膳招標內容仍多由各級學校自行撰寫與決定。簡單來說,中央擬定的團膳合約僅是建議選項,真正決定權與解讀在各級學校的採購人員。每間學校的承辦與驗收人員對合約及四章一Q的認知不同,可以說是一國幾千治。舉例來說,產銷履歷食材該如何呈現?有人依據外包裝是否貼上產銷履歷認證貼紙而定;有些則依據該食材是否具有產銷履歷證書,作為認定標準。
 
(三)四章一Q實施之詭譎情況:
 
四章一Q未實施以前,團膳合約即規定食材必須通過CAS驗證以及藥殘合格,也從未有異議。但現今多納了三章一Q的食材供團膳業者選擇,政府還給補助,卻一直無法做好,這是非常奇特的現象。
 
1. 舊制度徒有虛名:
過往廠商申請CAS驗證只是為了通過投標,大都僅在審查時使用;但真正出餐時,使用的比例可能只有10-15%。
 
2. 食材登錄不便?
在四章一Q未實施以前,團膳業者即須登錄訊息於食材登錄平台,為何現在卻來抱怨登錄食材麻煩?
 
3. 用四章一Q食材使成本增加?
過往政府早已規定團膳業者需通過CAS驗證,且食材必須藥物殘留合格。但為何實施四章一Q後,食材成本反而增加?四章一Q也包含CAS驗證,照理說業者同樣可選擇通過CAS驗證,費用不會有太大改變,難道以前沒有確實遵照規定使用CAS食材嗎?還是根本沒有使用過驗證食材,一切流為型式?若實情真是如此,過往的團膳業者豈不通通違約?
 
4. 何謂「優先採用」?
政府從規定「必須使用」四章一Q食材,修改成「應優先採用」。但如何定義「優先」?是優先採用便宜的食材嗎?優先的定義十分模糊,若不具強制效力,那麼「全不採用」是否也不算違法?當四章一Q食材較便宜,就優先使用;當進口食材較便宜,則改為使用進口食材?
 
(四)繁雜的人事、檢驗及其他規費:
 
1. 人事費用:
除了必備的廚師、運送人力,以及行政人力等,政府規定團膳廠商需聘請專業的營養師,才能確保餐食營養符合標準,這十分合理。但現在這樣的專業人力,卻都用來登打電腦、完成一堆各級單位要求的資料,包括學校、家長會、各縣市教育局、衛生局、教育部、衛福部、農委會、環保署,以及以上各單位委託的法人。為何一個營養午餐有這麼多人想插手關心?營養午餐的利益如此巨大嗎?還是其實每個單位都在寫文件?真的有時間管理餐食安全嗎?
 
2. 檢驗費用:
談到此點,一定要替團膳廠商說話。農委會驗證通過的四章一Q安全食材,已經通過政府把關,為何團膳業者需自費再檢驗一遍?重複檢驗,成本當然提高。從另個角度思考,有檢驗報告的抽驗,一定安全?多一張檢驗報告,還不如要求廠商一定要用政府把關的驗證食材。
 
3. 其他規費:
某些縣市營養午餐費用需抽出5%給學校,實在令人難以理解。營養午餐費用已偏低,為何學校還把部分營養午餐費用作為其他用途,使廠商能採購食材的費用更加減少?一方面縣市長不准營養午餐漲價,另一方面學校又向團膳廠商收取規費,難道是要讓團膳業者無法賺錢獲利,或是使用不安全的食材毒害我們的下一代?
 
(五)政府效能低落:
 
團膳業者和政府單位舉行了不下百次會議,很多問題還是無解。長官聽聞團膳業者的反應,各個覺得不可思議。有趣的事,每次開會都是同批人馬,相同問題一問再問,卻都無法解決。既然已多次聽聞業者問題,為何還露出不可思議的表情?政府對於團膳業者使用四章一Q食材的困境,只會千篇一律的回覆:優先使用四章一Q食材。
 

  • 建議:

 
1. 讓家長自行負擔多出的營養午餐費用:
既然廠商在目前偏低的餐費下,使用優良食材有困難,何不讓家長自行負擔因此多出的成本?一餐只要多花費20元,一個月440元;低收入戶由政府補貼,或民間企業贊助,請政府停止阻擋。此法也讓縣市首長有台階下:是民眾自己想讓孩子吃好,不違反選舉支票。
 
2. 統一主管機構:
回歸專業,飲食方面由相關單位負責,由衛福部、農委會中擇一,而非一堆單位插手。讓教育部回歸教育領域,做好教育。
 
3. 讓營養師回歸專業:
團膳業者經營多年,相關資料、數據皆清清楚楚。政府單位詢問1-2家廠商,即可得到問題解答。減少營養師應付政府文書的時間,讓營養師回歸餐點設計與把關。
 
4. 「必須」使用四章一Q食材:
採用當季食材,如遇蔬菜缺貨(天災或非產季),則由政府公告可使用進口食材。確實計算每餐價格,回歸市場機制。
 
5. 給小朋友最好的食材: 
台灣目前的考試種類比以前更多與複雜,學童所需的營養是否足夠?為何不讓孩子吃得更好,攝取充足養分,鞏固體力與腦力?難道他們午餐不能吃到國產鯛魚、虱目魚、鱸魚、白蝦、蛤蜊及其他海鮮?如果一餐的費用增加20元仍不夠,請團膳業者開價討論,書唸再多,卻吃不好,吸收的成效也是有限!